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5:13    次浏览
中国兰州网4月14日讯日前,城关区制定出台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》,进一步强化了对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履职尽责的监督考核,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具体化、程序化、制度化进行。《报告制度》规定报告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,内容分为七个方面:主要包括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;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;信访和案件查办情况;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调整情况;专项工作落实整改完成情况;重大腐败隐患情况;制度建立修订情况等。报告工作的方式主要采取定期报告、专题汇报、即时报告及其他方式进行。重要情况、重大事项、重点工作,随时口头或书面报告。城关区委和区纪委根据工作需要,可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,听取相关工作报告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纪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工作情况,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。对报告不及时、影响工作的,进行批评教育、督促提醒;对应报不报、责任落实不力的,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,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